上半年,卫生监督工作在市、县卫生局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在全所职工齐心协力、共同努力下,按照年度工作实施方案和计划,圆满完成了日常卫生监督工作、专项检查工作以及各上级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将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小结如下:
一、卫生行政许可
今年上半年共受理卫生行政许可228家,其中餐饮服务许可96家,公共场所许可132家。在受理许可的同时,严把卫生许可关,从卫生知识培训、从业人员体检,软件资料和现场审核等多方面综合评价,进一步规范了卫生许可程序,缩短了时间,提高了工作效率。并对不符合许可条件的单位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和整改意见书,整改达标后许可。
二、行政处罚
上半年共对11家违反卫生法规的单位实施了卫生行政处罚,已结案5家。并完成了未结案案件8起。
三、开展卫生监督专项检查
1、开展卫监1号行动
元月6日至2月12日,我所对辖区内各经营单位进行了节前卫生执法检查,重点围绕公共用品、生活饮用水等进行了检查;同时对经营单位的卫生许可证和从业人员健康证及生活饮用水消毒设施运转情况进行了检查。在检查过程中对4家检测的公共用品用具均不合格以及14家部分从业人员无健康证上岗的经营单位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和体检通知,责令其及时改正。2月10日至12日,我所组织卫生监督员对辖区内经营单位进行了再次督查,重点对存在卫生安全隐患的4家经营单位和从业人员健康证进行了复查督促,要求各单位要落实好各项卫生管理措施,搞好内外环境卫生,防止群体性卫生事件的发生。
2、公共场所执法检查
3月底至5月初,结合春季传染病防治工作及“五一”黄金周活动,我所组织监督人员对辖区内大型超市,旅游景点,含餐饮服务的大型宾馆,娱乐服务场所,及人口密集的其他公共场所开展了一次公共场所专项执法检查活动。重点对公共场所经营单位的三证管理(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经营场所内环境卫生(包括就餐环境),部分微小气候的达标情况,消毒设施的配备和使用等情况进行检查。共检查经营单位30家,抽检餐饮具和公用物品757份,合格607份,合格率80%,抽检食用植物油19份,合格19份,合格率100%,要求立即整改9家,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9份,同时对就餐场所和消费场所的微小气候进行了现场快速检测,检测结果全部合格。检查同时要求经营单位负责人要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加强员工卫生知识培训,强化自身管理,落实好卫生管理措施。通过执法检查,进一步规范了经营单位的经营行为,提高了卫生管理水平,开展公共用品消毒质量监测,使各类传染病得到了有效预防和控制,从而保障了我县消费环境健康安全。
同时结合住宿业卫生信誉度量化分级评审工作,完成了1家a级、5家b级、19家c级单位的量化分级评审。
3、开展卫监2号行动(职业卫生督查)
卫监2号行动以每年的职业卫生宣传周为启动,今年宣传周的主题是“防治职业病,造福劳动者—劳动者享有基本职业卫生服务”。我所组织监督人员对辖区内的15家厂矿企业进行了职业卫生宣传及监督检查工作。重点检查用人单位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的职业健康监护情况,对未建档和未开展健康监护工作的厂矿企业分别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并多次组织和陪同由市、县领导参加的对我县应流集团存在职业危害的工种的现场督查和健康指导工作。在开展卫生督查的同时对所检查的企业食堂的公用餐(饮)具的消毒效果和食用植物油进行了现场快速检测,共抽检公用餐(饮)具250份,合格117份,合格率46.8%;抽检的食用植物油15份,所测定的过氧化值和酸价均未超标。
4、学校卫生督查
为加强学校及托幼机构的食品卫生安全和传染病防控监督管理,4月1日至4月16日对辖区内的学校和托幼机构进行了监督检查。重点对各学校的手足口病和甲流等春季呼吸道传染病的应急预案、管理组织、晨检记录、培训记录和桶装饮用水的验收、登记、发放情况等进行了检查。通过检查,各学校均能确定专人负责并按要求做好各项防控措施的落实。在开展卫生监督检查的同时对所检查的学校食堂的公用餐(饮)具消毒效果及食用植物油进行了现场快速检测,共抽检了餐(饮)具225份,合格143份,合格率63.56%;抽检食用植物油12份,所测定的过氧化值和酸价未超标。
5、生活饮用水督查
我所于5月份先后对辖区的1家市政供水单位和12家乡镇集中式供水单位进行了监督检查,主要检查各集中式供水单位的水源水、出厂水、末梢水和涉水产品是否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要求以及卫生许可证和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的持证情况,同时对上述供水单位的生活饮用水进行了抽检,其结果:共抽取14份水样,合格11份,合格率78.57%。
6、临床用血专项督查
根据六安市卫生局《关于开展全市临床用血专项督查的通知》和《六安市二级以上医院临床用血专项督查通报》的文件要求,我所于6月10日–6月12日组织卫生监督人员对辖区内的部分乡镇(中心)卫生院临床用血管理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经查:各单位都能够做到规范安全用血,临床用血
均能按照卫生部《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在指定血库采购,无私采、私供现象。各单位在输血前都能够较好的执行用血申请和审批制度,并能严格掌握输血适应症。血液的运输、储存都能按照要求专人运输,专人保管,输血前均与受血者签定《输血知情同意书》并开展输血前九项指标检查。本次检查成分输血率达到90%以上符合要求。在督查中没有发现违法用血现象。
7、消毒产品的卫生督查
根据省厅卫监秘号文件要求,我所于3月22日、25日和26日对辖区内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和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共2家进行了监督检查,主要检查内容:环境卫生、工艺流程、车间布局、标签标示、卫生防护设施和从业人员的健康证明、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等方面。
8、美容美发场所专项检查
为加强美容美发场所卫生管理,规范经营行为,防止皮肤类传染病传播与流行,6月份我所在辖区内开展了一次美容美发场所专项执法检查,重点对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经营场所内环境卫生,空气质量的达标情况,消毒、保洁设施的配备和使用情况及化妆品使用、索证等情况进行检查和监测,目前此项工作正在进行中。
9、重大接待卫生督查
4月20至22日,我县迎来了黄芽茶文化节和首次旅游节的隆重召开,为做好两节期间会议接待工作,确保会议期间食宿卫生安全,为游客提供一个健康安全的`食宿环境。我所组织卫生监督员分别对白马尖大别山庄、南岳山庄、山城宾馆、老茶人商务会所、迎驾山庄、新元大酒店进行了一次卫生执法检查,就场所的环境卫生,从业人员健康证明、食品原材料采购、专间(凉菜间)等重点场所和薄弱环节进行了检查,同时开展了餐(饮)具消毒质量监测、就餐场所和住宿场所部分微小气候检测工作,共抽检餐饮具219份,合格185份,合格率84.5%,公用物品56份,合格56份,合格率100%,食用植物油6份,全部合格,同时对接待单位的就餐环境和住宿环境进行了微小气候快速检测,检测结果全部合格。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我所分别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要求接待单位立即整改到位,并上报书面整改方案。检查同时对接待单位提出进一步要求:各单位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集中力量,做好接待工作(要求菜单实行备案制),确保与会人员吃的放心、住的安心、行的省心、游的欢心。
10、高考期间住宿与饮水安全保障
为加强高考期间住宿和饮水卫生安全监管工作,确保高考期间广大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的住宿、饮水卫生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县卫生局的统一部署,我所于6月3日对高考接待宾馆进行了一次监督检查。在督查同时,对接待单位以卫生监督意见书的形式提出进一步要求。通过督查使广大经营单位负责人提高了认识,消除了卫生安全隐患,确保了高考期间住宿和饮水卫生安全。
今年上半年以来,我所在工作中取得了一系列优异的成绩,但是结合实际工作来看,我们距离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在下半年工作中,我们将按照上级领导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意见,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切实开展好卫生监督的各项工作,持续打击非法行医,加大传染病防治监督和职业病监督的执法力度,圆满完成全年工作任务和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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