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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停车辆通告

2022-03-03 来源:步旅网

  为进一步深化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城市品位,规范城市道路交通秩序,不断增强广大市民的文明交通意识,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决定自6月1日至6月30日,在全市开展为期一个月的违法停车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机动车辆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依法规定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非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未设停放地点的,非机动车停放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二、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车;

  (二)交叉路口、急弯路、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桥梁、陡坡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米以内的路段,不得停车;

  (三)路边停车应当紧靠道路右侧,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离车,上下人员或者装卸物品后,立即驶离;

  (四)城市公共汽车、出租车必须在站点停靠,不得在站点以外的路段停车上下乘客。

  三、凡违反本通告规定,在禁止停放车辆的道路、区域内停放车辆的,将依法进行查处;造成道路拥堵或影响他人通行的,依法拖移违法停放机动车。

  四、请广大驾车人员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做到文明驾驶,规范停车。

  本通告自二〇xx年六月一日起施行。

  xx市公安局

  二〇xx年五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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