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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营商环境巡察报告

2020-08-15 来源:步旅网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巡察组于20xx年6月20日至7月25日对我局党组开展了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并于9月7日向我局反馈了巡察意见,指出我局存在7个方面20个子项问题。我局党组针对反馈的问题,及时制定实施方案和整改措施,逐项分解任务清单,按照中央、省委关于巡视巡察整改工作部署要求,根据《市委巡察成果运用暂行办法》(平办〔20xx〕20号)、《巡察整改工作规范》,现将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增强政治责任,提高站位抓整改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把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查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局党组高度重视,班子成员率先垂范,亲自抓,带头改;中层干部身先士卒,主动查,自觉改;各级各部门认真落实,全员参与,上下联动,不折不扣地落实好各项整改任务。

  (一)强化组织领导,定期召开会议。在整改过程中,局党组高度重视,把整改工作当作首要任务抓紧抓好,按期召开了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共召开党组(扩大)会议6次、整改工作推进会8次,专题部署、研究和推进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局领导多次主动向市委巡察办、巡察组汇报整改落实情况。

  (二)建立工作台账,抓实责任分解。根据反馈意见及时制订了《中共平顶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关于市委巡察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方案》以贯彻上级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要求还不够深入、为企业项目提供土地要素保障尚有欠缺服务企业意识需进一步增强、建设用地和建设工程的规划审批环节较多周期较长、不动产登记化解遗留难题的措施需进一步创新和强化、测量测绘业务不够精细未实现“多测合一”、面向企业的专题培训和提前介入指导不足政策宣传不到位、存在违规收取费用影响公平竞争为主要整改内容;根据《平顶山市委第五巡察组关于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的反馈意见》,领导班子主动辨析问题,班子成员和科室负责人主动认领问题、划定责任,深入分析查找问题的根源,制定巡察整改问题台账,逐项制定整改落实的举措;把整改事项落实到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具体责任人,明确了完成目标和时限,要求不回避、不敷衍、立行立改、改出成效,确保一件一件落实、一条一条兑现。

  (三)严格责任追究,健全机制抓整改。对整改工作采取周督查和月通报制度,全面掌握整改工作情况;建立了整改落实督查台账,对整改任务进行“挂号”,并实时跟进,完成一件,“销号”一件,确保整改任务“不悬空”“全见底”。对整改落实不力,特别是虚以应付、拒不整改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对巡察组和群众不满意或满意率低的整改事项责成重新整改。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把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作为整改落实构建长效机制的关键环节,认真剖析产生问题的深层次原因,总结经验教训,研究制定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积极完善制度体系,强化制度执行,从根本上堵塞漏洞,切实从源头上防止类似性、重复性问题的发生。

  二、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经过认真梳理,市委巡察共反馈我局整改任务7大类20个子项。截至目前共制定整改措施56条,共涉及局科室(单位)14个。具体20个子项问题整改任务已经按整改方案全部完成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完成率为100%。

  (一)贯彻上级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要求还不够深入方面

  整改情况:一是按期召开会议。局党组增加研究优化营商工作的次数,按照方案规定要求,对涉及营商环境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听取汇报,指出存在问题和不足;二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由主管领导或营商办主持,组织各相关科室、二级机构和相关分局召开联席会;三是完善工作台账。将优化营商环境的每一项活动落实情况建立工作台账;四是落实通报制度,以周报、月报或简报的形式进行通报。通过完善制度,学习政策,进一步提升站位、深化认识、更新观念,做到知行合一、主动作为,立行立改,不断深入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为企业项目提供土地要素保障尚有欠缺,服务企业意识需进一步增强方面

  1、土地报批征收效率亟待提高

  整改情况:一是将土地征收涉及到县(市、区)社保部门缴纳社保基金费用前置化,对转账凭证或收缴票据以予确认;二是将土地征收涉及到县(市、区)林业部门办理林地同意书的审核改为办理承诺,采取办理林地手续与用地报批手续同步实施;三是将土地征收涉及到需提供省自然资源厅出具的压覆矿产资源报告改为办理承诺,采取办理压矿手续与用地报批手续同步实施;四是规范了用地报批程序和报批目录并以平自然资(20xx)17号文件下发执行;五是对县市机构改革后从事用地报批的业务人员开展培训,进一步提高审批效率和专业人员的业务素质;六是采取对业务人员定人定岗、专人负责网上报批系统的审查申报,熟练掌握新的《土地管理法》和《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743号)规定的报批要求;七是将现行的“一书四方案”(建设用地呈报书和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和供地方案)合并整合为“农用地转用方案和土地征收申请”。

  2、土地收储模式落后

  整改情况:一是20xx年度市区土地储备计划土地储备项目用地单宗规模提升至50亩以上,便于为项目落地创造条件;二是优化土地收储模式,由原以商住用地为主向片区收储的大收储模式转变。20xx年度选择城市规划前景良好,位置优越,市政设施配套基础好的地段,确定片区收储项目,进行前期可行性论证,纳入市区土地储备计划,并进行连片开发,搞好片区内部综合配套,为我市各类企业和教育、医疗等公用事业项目及时落地,提供优质用地服务。

  3、对土地市场预判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调研。针对受经济下行压力影响,土地市场不活跃,土地流拍现象突出的情况,我们到各区实地调研,了解了拟供土地情况,掌握了土地市场一手材料,确保明年科学合理供应土地;二是加强研究。针对土地市场、政策等变量因素预判和考虑还不够,对土地评估估价还不够科学合理,也导致一些企业拿地意愿不强的情况,我们对市本级近三年土地供应情况暨20xx年土地供应工作研判分析并已形成报告,这一问题有望得到解决。

  4、批而未供、闲置土地处置欠缺,一些优质资源盘活进入市场不快

  整改情况:一是明确职责分工。组织推进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的盘活处置工作,进一步规范数据统计、填报,及时将辖区盘活处置情况通报各地及相关科室、领导。并负责牵头对辖区批而未供、闲置土地进行分类、明确责任单位、责任领导、完成时限,任务明确后、各司其职、密切配合;二是指导辖区各局总结工作经验,研究分析存在的问题,结合全省开展的“万人助万企”活动、“百园增效”行动,用活用好政策,解决批而未供、闲置土地盘活处置难题。

  对批而未供土地盘活采取:

  (1)批、征、供详情上图逐宗进行梳理,彻底弄清底数;

  (2)“挂图作战”按照先易后难的原则、一地一策组织土地供应;

  (3)用好遗留问题处置政策,抓住“窗口期”加快遗留问题的处置手续办理,盘活一批未供即用土地;

  (4)对确因长期无法利用的已批建设用地进行评估后给予核减,减少批准建设用地总量,同时严把“增存挂钩”制度关,对完不成年度“双任务量”的坚决不予划给新增建设用地指标。

  对闲置土地处置:

  (1)加大土地利用动态巡查工作力度,认真履行动态巡查任务,记录巡查结果,及时上报巡查系统完成销号;

  (2)做好与相关行政主管部沟通,解决好确因项目完工相关证照未办理无法销号的问题;

  (3)对涉嫌闲置土地进行了认定,并依法作出处置;三是加大督查核实力度。对处置工作开展进行督导核查,对工作开展不力的辖区,进行通报、提醒、问责约谈。

  (三)建设用地和建设工程的规划审批环节较多、周期较长,影响项目的落地和推进方面

  ——项目前期审查程序不够科学合理

  1、未根据实际确定审批流程

  整改情况:一是公益、工业、市政、民生类等项目专家评审会和业务审查会同时召开;对于省、市重点项目、招商引资项目、重要城市节点、滨湖沿河等对城市发展、风貌有重大影响的项目,随时召开专家评审会和业务审查会;二是原则上专家评审会和业务审查会每两周召开一次,以压缩办理时限;三是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完成即可公示,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经批准后在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官网公示,公示期间即可申办《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待公示期满由相关科室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2、规划方案设计缺乏稳定的标准依据

  整改情况:一是《平顶山市城市规划管控若干问题的意见》已起草完成,并上报平顶山市城市规划委员会;《平顶山市建筑工程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即将出台,以减少企业反复修改方案,节约时间成本;二是随着我市“万人助万企”的深入开展,我局结合实际,积极组织广大职工开展“一学两比”活动,完善职业技能,学习国家相关法律规范;三是新建工程项目将由第三方平台公司进行技术审查,以提高工作效率,减少建设公司报批周期。

  ——推进“放管服”改革还需用力

  1、审批存在层层会签现象,是否有政策法律依据。

  整改情况:深入查找“审批层层会签”是否具有政策法律依据支撑情况,对该现象逐项进行调研并进行梳理,并会同律师一起研究,确保存在的会签现象具有政策法律的可靠依据,对没有支撑依据的已经全部取消。

  2、一些人员对业务不熟悉

  整改情况:加强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办事人员业务水平。一是有针对性地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力争2-3年内主要业务科室人员全员轮训一遍;二是选派业务骨干参加省厅调训;三是由各科室梳理相关业务制度、政策,编印政策汇编并下发;四是适时组织业务研讨交流,利用培训、业务会时机,针对常见问题、常办业务进行研讨交流,不断提升业务水平。

  3、审批超出承诺时限

  整改情况:审批窗口安排专人每天对审批系统在办审批事项进行检查,对审批职能属于局相关业务科室的报件,做到电话提醒和督促,保证报件按时办结,避免出现超期现象。对不符合办理要求的,及时进行解答并出具书面退卷意见。结合实际,将领导的调整分工情况及时和大数据局进行沟通,并进行更新。

  4、审批效率不够高

  整改情况:一是调整窗口人员分工,增加窗口办理规划业务人员;二是接到办件申请后,合理确定办件人员,立即展开资料审查;三是选派优秀业务人员进驻审批窗口;四是合理安排资料审查与踏勘现场、会议等工作,统筹安排人员,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间。

  ——审批系统不完善影响项目报批进度

  1、审批系统存在“抛锚”现象

  整改情况:一是每日检查河南政务服务网公布事项,对打不开和出错问题立即对接信息中心,权限在我局的立即整改,权限在省厅的,逐级向省厅汇报进行修正;二是进一步落实“一次办妥”“最多跑一次”事项,不再收取规划验线事项的纸质材料,全部由企业在互联网终端上传资料。

  2、业务流程缺少过渡性引导

  整改情况:由审批科协调市工改办和大数据局,调整立项用地许可阶段并联事项,将企业较容易办理的供水、供电事项与文物勘探事项列为立项用地许可阶段并联事项,自由选择并联,达到既提高群众办事的便利度,又提升省工改办考评指标中的并联率。

  (四)不动产登记仍有不够简便之处,化解遗留难题的措施需进一步创新和强化方面

  ——不动产登记数据信息共享仍有障碍

  1、部门之间信息不畅

  整改情况:一是实现身份证明材料系统备案;二是涉及多家单位电子证照不能共享的问题,积极与大数据局联系,通过市大数据局协调各家单位及技术支撑部门实现电子证照全面共享使用。目前,上述两个问题均已得到较好的落实。

  2、强调纸质,网络信息难以共享

  整改情况:一是开发企业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时,不动产登记中心将企业身份证明材料进行系统备案,通知企业后续所有登记不再重复提供;二是之前办理过业务的开发企业,从不动产登记系统中提取身份证明材料进行备案,通知企业后续所有登记不再重复提供。

  ——历史遗留问题不动产证办理困难

  1、要加大力度解决此问题,需市局牵头、多部门联动出台相关政策办法

  整改情况:一是成立由确权登记科为牵头科室的不动产登记若干历史遗留问题工作领导小组;二是由我局牵头,政府主导,建立长效工作机制;三是制定出台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相关政策。

  整改时限:目前我局代政府起草的《关于加快解决不动产登记若干历史遗留问题的意见》已报政府,待征求市相关单位、部门意见、建议并经政府审核通过后,以市政府名义出台正式文件。

  (五)测量测绘业务不够精细,未实现“多测合一”方面

  1、存在测绘失误导致项目开工延期情况

  整改情况:针对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没有提前将地块坐标录入省厅报批系统检查,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在办理土地手续时,要求测量部门坐标转换与省厅有关部门成果一致;二是严格审查测量成果,要求办理土地手续坐标与周边地块进行无缝对接;三是提前将地块坐标录入省厅报批系统,进行自检。

  2、工程建设项目联合测绘尚未实现

  整改情况:按照省自然资源厅、省发改委等六部门《关于全面推进河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的指导意见》(豫自然资发〔20xx〕38号)文件要求,依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搭建“多测合一”信息服务平台,打破多部门行政壁垒,整合测绘事项,规范测绘标准,建立测绘成果共享机制。一是统一了“多测合一”基准,建立了平顶山相对独立的20__坐标系统;二是完成了《平顶山工程建设项目联合测绘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的出台;三是在市直单位开展了多次调研并完成了调研报告及技术方案编制;四是在市大数据局统筹指导下,开展“多测合一”信息服务平台的建设工作。目前,前三项工作已落实到位,预计12月底前完成第四项平台的建设及部署工作。

  (六)面向企业的专题培训和提前介入指导不足,政策宣传不到位方面

  整改情况:一是编纂《万人助万企相关法律政策汇编》发放至各分局、局属单位及业务科室,各单位(科室)主动对企业就相关法律规定和有关政策进行宣传解读;二是我局深入企业进行调研积极组织政策宣传及法律法规,已将相关专题培训列入新年度培训计划。三是建立系统的培训规划。借助自然资源部和省自然资源厅干部培训教育平台,积极组织优秀企事业单位的法人、企事业家及业务骨干参加业务培训、法制培训,开拓视野,提升素质。

  (七)存在违规收取费用,影响公平竞争方面

  整改情况:对测量项目进行详细分类,明确收费内容和标准。一是基础测绘任务、工程验槽和正负零勘验等项目不收费;二是违法建设现状测量,采用政府采购的形式,不向企业收费;三是对于地形图补测、工程放线、竣工验收测量等服务性测绘按照谁委托谁付费的原则,并严格遵照财政部、国家测绘局下发的《测绘生产成本费用定额计算细则》执行。

  三、持续抓好整改,不断巩固深化整改工作成果

  经过三个月的努力,我局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局党组清醒认识到,整改工作离领导的要求和干部群众的期待还有一定差距,有的整改任务需分期完成,有的整改成果需持续巩固,有的整改措施需长期坚持。下一步,局党组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中央巡视工作条例》,依据《市委巡察成果运用暂行办法》(平办〔20xx〕20号),按照市委巡视反馈意见要求,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变、力度不减,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工作,推动我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迈上新台阶。

  (一)认真抓好反馈问题整改

  局党组将认真对照市委巡视组的反馈意见,始终坚持问题导向,扎扎实实抓整改,把巡视组各项具体要求落到实处。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反弹回潮;对尚未完全整改到位的巡视整改任务,不松劲、不放手,大力发扬“钉钉子”精神,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解决突出问题,坚决完成整改任务,确保不留“尾巴”,不打“折扣”。主动接受党内、群众和社会舆论的监督,确保巡视整改成效经得起实践和群众的检验。

  (二)织密扎牢制度规定“笼子”

  在狠抓整改落实的同时,注重深挖问题根源,并将整改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以制度形式固化,形成长效机制,防止问题再次发生。针对共性问题和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措施与对策,进一步完善规划、用地、审批、不动产登记等权力约束机制,建立健全优化营商环境、“万人助万企”等工作制度,着力构建有效管用的制度体系,同时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制度得到严格执行,从源头上防止各类违纪违法问题发生。深入推进政务“四位一体”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三)努力抓好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工作

  把巡察整改与抓好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工作结合起来,一是从开展区域评估、实行净地出让、告知承诺制、实信用管理入手,紧扣“标准地”供应、“拿地即建设”两个核心,全面推行“标准地+承诺制”模式,推动项目建设全周期服务;二是推行“互联网+办证”,实现自然资源与住建、税务等部门的信息共享、互联互通。通过设立流动服务站,开通便民服务点等途径,实现上门办、就近办,全面铺开“交房即交证工作;三是围绕降低登记成本、配合做好地使用权纠纷审理、提升登记便利度、强化服务能力等手段,实行流动上门服务,推行网上预约办证,全面提升服务水平。以问题整改成效促进我局各项工作更上一层楼,努力为我市综合实力高质量重返全省第一方阵作出积极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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