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天津市华苑产业区(环外)海泰南北大街15号要求内。
2、工程主要内容:厂房维护、设施维护和检修的施工工程。
二、工程项目期限:
自20xx年1月1日起开工至20xx年12月31日止。
三、协议内容: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和天津市有关规程、规定,为了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施工安全。经双方平等协商一致同意,在双方在签订工程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协议,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具体条款如下:
甲方的义务与权力:
1. 向乙方介绍承包项目作业环境,企业生产特点、工艺、危险源点、厂规厂法及各项安全制度,协助乙方做好安全教育。
2. 提供必要的安全作业条件,按规定程序开具动火、动土、动气、动水、临时用电和进入容器作业票。
3. 甲方要为乙方提供安全,可靠的一次电源设施。
4. 甲方安全巡检人员,在乙方作业现场发现违章行为和安全隐患,有权制止乙方并责令乙方停工整改。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5. 检查乙方特种作业持证上岗情况,有权制止无证操作现象。
6. 根据厂规厂法中有关规定,对乙方违章行为进行经济处罚。
7. 合同执行完毕甲、乙双方确认无劳动安全纠纷,方可财务结算。
乙方的义务:
1. 乙方严格遵守甲方的厂规厂法、及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严格履行甲方特种作业工作票制度,按规定程序开具动火、动土、动气、动水、临时用电和进入容器作业票后方可作业,并指派专人负责现场监护。
2. 根据工程项目制定安全施工方案,并征求甲方意见。
3. 所带机具、设备要符合安全要求,安全附件齐全可靠,主动接受甲方检查验证。
4. 现场施工人员,应穿戴符合要求的防护用品,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5. 要坚持文明施工,危险作业区应设警示标志,要配备专职安全检查人员负责现场。
6. 乙方在施工作业中发生人身伤亡事故或造成甲方或第三方人员伤亡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如造成甲方或第三方的损失,乙方要承担赔偿责任。
以上协议于20xx 年1月 1日双方盖章后生效,双方必须共同遵守。
甲方单位(发包)
(公章)
甲方负责人签字:
年月
乙方单位(承包) (公章)
乙方负责人签字:
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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