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背景:
笔者在暑假前曾信誓旦旦,打工回来后怎样怎样。可到苏州后才发现情况不妙,心中疾呼被忽悠了。但那时已是离校的第七天。兜里的钱也所剩无几,精打细算也只够一张回家的车票和一顿快餐。于是买了车票决然离开那个‘是非’之地。暑假临了,有和同学沟通关于暑假打工的事,从他口中惊悉,今年大学生打工被骗已并非新闻,不知哪位同道哀呼:‘世道变矣’。为了解大学生暑假打工情况及其最终结果,有意对此进行了调查。
调查时间:
南职大秋季开学伊始
调查地点:
南通职业大学
调查对象:
职大在校学生
此次调查的对象是有过打工经历的学生,其中男55名女45名.(依据学校男女比例)
调查目的:
通过调查初步掌握大学生假期打工的基本情况,寻找其中普遍性规律性的结论,发现问题,并尝试解决。
调查方法:
随机调查法问卷调查法统计分析法
问卷描述:
问卷说明:本次问卷设计了22道题,且采用无记名方式,保证调查的真实可靠性。
调查结论:
(1)当下,大部分大学生赞同并且做到了暑假打工。作为九零后、祖国建设的新生代的当代大学生,曾被怀疑,是否能够承受社会发展大潮的洗礼,成为祖国建设的合格接班人。我想,这份微小的调查应该能过说明问题。大部分大学生勇于入世,小的层次讲,他们已经有自食其力的愿望并尝试去实现;更重要的是这样的行为表现出祖国建设接班人的成长,这无疑是令人欣慰的。
(2)在调查的打工者中,有45%的同学分通过中介找到工作,可以看出还有很大部分同学没有选择中介,这也体现了当前中介不是一种很可靠的手段,即使通过中介,中介费用也在200元及其以下,如果超过了200甚至达到了500元,很有可能被骗了,因此一定小心。
(3)大学生对自己的打工经历‘幸福指数’偏低。
首先,大学生,入世未深,对社会的适应性较弱,实践经验较少。
其次,由于大学生所处在的特殊“转型”阶段(从相关专业的懵懂到对行业精通的知识型人才的转变过程),而这个阶段也是最尴尬的:期间(绝大多数)大学生未能胜任专业相关工作,而为了实现独立、自给、实践、锻炼自给的愿望,只能从事基础的、专业性低的工作。这在调查中以充分得到验证:在能接触的工作中,志愿者、促销、快餐钟点工、家教、学校勤工助学等类型的工作成为他们的首选。而由于高等教育的普及,大学生的数量逐年增长,但与工作岗位的增长比例却不相协调,导致工作岗位的竞争激烈。不少商家雇主也趁机在其中杀价超额使用已雇的劳动力,比如在被调查的大学生中, 30%名同学选择9小时工作时间 40%名同学选择了10-11小时 13%选择了超过11小时工作时间。这些大学生,工作时间已超出正常标准,按照国家的相关法规,需额外支付薪酬。但是他们面对的是多重压力:原职工的熟练技能;其他同意接受不合理要求的大学生的低薪酬;对自己的入世期望等等,虽然有相关国家法规的保护,而成为雇员的大学生,为了获得来之不易的‘工作岗位’,对此也只好隐忍。然而‘自愿’接受不合理要求与诉求劳动者权利两者无疑是相互矛盾的。这体现了大学生的维权意识、整体诉求意识的缺乏。
再者,工作过程中,不少大学生认为自己难以面对的困难是个人相关知识和技能的欠缺。
还有大学生的工作环境等与期望的不相符合,等等,都对大学生的打工经历‘幸福指数’产生了负面影响。
(4)对于大学生整个群体,权益受到侵害的程度较为严重。
在对本校大学生的调查里,打工时他们认为面对的最大困难时权益无法得到保证。一些从事家教、翻译等比较轻松的工作,广告写着只要交纳押金就可以马上上班。学生辛苦了一个假期,由于没有正式的合同,工资被克扣,然而在校期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不受〈〈劳动法〉〉的保护。四川大学法学院教师、法学博士莫小雨对此分析说,“〈〈劳动法〉〉没有将大学生列在调整的范围内,劳动监察部门无权受理投诉,在校大学生只能按照〈〈民法〉〉打官司来维护自己打工的权益,其成本之高远远超过他们的承受能力。一般情况下,大学生所要争取的是几百上千元钱,但诉讼成本可能高达好几千元,并且还要投入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在这种情况下,学生只能自认倒霉。本怀着满腔激情,有些学生弃父母的‘社会很现实’等箴言不顾,投进了暑假打工者的行列。可结果却令人寒心,这样的‘打击’可谓不小。笔者在暑假里就曾经历了这样的一段心路历程:你为了能获得些许报酬不遗余力地努力工作,最后老板却想方设法拖、扣工资,感到自己好无助······
也有在〈〈每日新报〉〉上读过一篇题目为“大学生暑期打工小心陷阱”的报道,文章列出了常见的受骗表现:
1.骗取押金或培训费,单位以工作服或培训为由要求交纳费用,不开收据,学生辞职时便以各种理由不予退还,或是培训时压根什么也没有学到。
2.是非法中介,先承诺找到满意工作,收取中介费后,便迟迟不能兑现承诺。
3.发工资时候,单位不兑现当初的工资承诺,或者老板干脆直接失踪。
调查总结及建议:
作为九零后、祖国建设的新生代的.当代大学生,在假期打工已经成为一种趋势的情况下抉择如何行走自己的路,已成为首要解决的问题。打工还是不打?选择打工,可自己又处在‘在校期间的兼职不能视为就业,不受《劳动法》的保护’这样一个尴尬的位置,遭受侵权后难以获得相应的权利诉求,不能不产生退却的心里······
而这,在民主、法制健全的国家是不可思议的。我想,作为大学生这样一个特殊的群体,国家应该尤为重视。一者因为他们是民族、国家的中坚力量;再者大学生也是个相对脆弱的群体。它需要国家的关怀与呵护。
就本次调查所反映的相关社会现象、事实,作为在校大学生,我们有些惊心,也真心希望能够找到解决问题的有效办法。为此,我们研究、讨论,最后整理出可行性较强的建议如下:
1、大学生自身
不管怎样,世界,是大学生自己闯的,需要锻炼的是他们。再好的环境,也只能算作铺路。所以,只有我们大学生发自内心的去丰富、学习、成长自己,才是硬道理。在校期间,学习、掌握专业课程是为以后工作打下坚定的基石;同时,立身于世,也不能忽视自我保护,相关的法律知识、常识,也有必要掌握一些。
2、学校方面
大学生在校期间学习专业知识,但真正接触的东西不能仅限于此,他们需要接触社会、认识社会、了解社会。满足这个需要,在某种程度上也属于大学教书育人的范畴。大学生暑假打工,是为涉世,学校应当建立专门的指导机构指导大学生兼职工作。我们设想,学校能不能与社会交流,给学生争取、提供可能的兼职岗位?
3、政府方面
通过不断完善相关法律,建立制度保障机制,保证、保障大学生的合法权益,使大学生在权益受到侵犯时有法可依,有法必依。
4、社会方面
社会应当为大学生提供一些必要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