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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房屋租赁合同 篇4

2024-07-18 来源:步旅网

  出租方(甲方): ,男/女, 年 月 日出生, 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乙方): ,男/女, 年 月 日出生,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洛阳市西工区纱厂东二街坊8号楼3门501号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年___月___日,计___个月。

  二、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玖佰圆整,三月结算。另押金 元。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电话费、宽带费、物业费、暖气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四、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装修或改造,需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承担装修改造费用。租赁结束时,乙方须将房屋设施恢复原状。

  五、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1个月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后5天内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的权利。

  六、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1个月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若一方强行中止合同,须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500元。

  七、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由当地人民法院仲裁。

  八、本合同连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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