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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招标承包经营合约 篇6

2024-07-18 来源:步旅网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20--年12月--日,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且经甲方校委会批准,现就----学校校办工厂(以下简称工厂)经营权在本合同约定期限内发包给乙方承包经营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共识,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1、承包经营期间,工厂独立核算,依法纳税,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财政、税收渠道不变。

  2、乙方承包经营期间,工厂必须依法从事经营活动,不得违法经营。

  3、承包经营的期限为五年,即从20--年--月--日起至20--年--月--日止。

  4、承包经营的方式为:甲方在承包经营期限内,将工厂经营权提供给甲方,乙方应承包期限内的第一、第二年度每年向甲方缴纳承包金60万元整,此后,每年在上年度承包金基数上递增5%。乙方应在承包期限内的每年12月30日前将该年度应上缴的承包金按时上缴至甲方。

  5、发包方的权利

  5.1有权维护工厂的利益不受损害。

  5.2有权监督工厂在承包经营期间遵循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经营。

  5.3有权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收取乙方上缴的承包金。

  6、发包方的义务如下:

  6.1不得以任何行使干涉乙方的经营权。

  6.2必须按本合同规定保障乙方的合法权益。

  6.3必须全面履行合同中应由发包方履行的各项义务。

  7、承包方的权利

  7.1承包经营期间,乙方指派的代理人作为工厂的法定代表人,行使总经理的全部职权。

  7.2乙方在承包期间,对工厂享有自主、独立的经营权,具体权利如下:

  7.2.1有权聘任副总经理和各部门经理,组成工厂的领导机构,并甲方备案,承包期满后合同解除后,该领导机构即行解散。

  7.2.2有权决定工厂的机构设置,指定规章制度,人事聘用、任免和奖惩。

  7.2.3有权根据实际需要购置新设备和资产。

  7.2.4有权

  7.3乙方有权根据本合同规定取得其应得的合法收入。

  7.4乙方有权在承包期内使用工厂的公章、合同章、支票、账号、发票等财务凭证。

  8、承包方的义务

  8.1乙方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按期如数缴纳应纳的各项税费。

  8.2乙方在承包期内,应保证工厂各项资产的完好(合理损耗除外),并在承包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按照承包开始双方签订的资产交接清单交还给甲方。

  8.3乙方必须全面履行本合同中应由承包方履行的全部义务。

  9、承包方的收入计算方法:

  甲、乙双方一致确认,乙方在承包经营期限内对工厂承包经营所有产生的全部税后利润均归乙方享有。

  10、合同的变更、解除或终止

  10.1本合同生效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本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时,须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新的书面协议,在新的书面协议未达成之前,本合同不得随意解除。

  10.2本合同履行期间,如国家有关政策与本合同签订时相比发生重大变更,任意合同一方的利益受到重大影响的,受影响的一方可以提出变更或解除合同。

  10.3甲方如违反本合同规定,干扰乙方的经营管理活动,致使工厂经营不正常,或乙方无法继续经营,或使得乙方的合法收入得不到合法保障的,乙方有权暂停支付承包费用,还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10.4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完全履行或无法履行时,双方可协商变更或解除合同。

  10.5本合同规定的承包期满,双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后,本合同自行终止。

  10.6本合同期满30日前,乙方应接受甲方指派的审计机构对其承包情况进行审核,确定无误后,双方代表应在审计意见书上签字。

  11、违约责任

  11.1双方应全面实际履行本合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的应向守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11.2乙方不按期上缴承包金的,应自应付款之日起,每日按应付款额的万分之三向甲方承担逾期付款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6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1.3乙方对承包期间对其掌管的企业资产未尽到合理维护保管义务,导致财产出现灭失及不合理损坏的,应按实际损失予以赔偿。

  11.4甲方如违反本合同11.1款的规定,应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除向乙方赔偿因其违约行为导致的全部直接或间接损失外,还应按乙方向工厂的实际投资额的5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2、附则:

  12.1在签订本合同时,甲方应将工厂的所有资产及债权、债务状况编制成册,由双方作出书面确认后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12.2在承包期间,工厂按照上述双方确认的债权、债务清单回收达帐的承包经营前债权,不得作为乙方的承包经营收益予以计算;乙方承包经营期间,工厂对上述确认的债务清单中予以清偿的债务部分可作为承包金在乙方按本合同规定上缴甲方的承包金中予以抵扣。

  12.3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甲方校委会关于在承包期间不干涉乙方自主经营的有效决议文件,并作为本合同附件。

  12.4本合同期满后,如甲方决定将工厂继续承包经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再承包的权利。

  12.5本合同由双方签字、盖章后即行生效。

  12.6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效力。

  12.7本合同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双方在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的,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的,应将争议提交至工厂所在地人民法院予以裁决。

  甲方: (签章)

  授权代表: (签字)

  乙方: (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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