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由共同财产偿还。按照法律规定,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生产、经营所负的债务、共同投资所欠的债务都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先由夫妻共同财产清场债务,清偿不足时,由双方协商清偿。离婚时如果一方提出的家庭共同债务另一方不认可,法院将审查债务的真实性,如果涉嫌虚构将不予认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