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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过世财产如何分配?

2024-06-29 来源:步旅网

母亲去世后的财产分割规定:根据《民法典》,父亲继承一半共同财产,剩下的由父亲、子女和母亲的父母平均分割。有特殊困难的继承人需照顾。如母亲有债务,需先清偿,然后由子女、父亲和外祖父母共同继承。遗产分割时,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归配偶所有,其余为被继承人的遗产。继承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然后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遗嘱可规定财产分配。

法律分析

一、母亲去世财产的分割

1.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母亲去世后,原共同财产的一半由父亲继承,剩下的财产由父亲、子女和母亲的父母平均分割。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2、母亲生前如果欠有债务,则先要清偿债务,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由子女、父亲和外祖父母共同继承;

二、

1)《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继承遗产与清偿债务】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2)《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遗产的认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3)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继承人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母亲去世后的财产要分是共同财产还是非共同财产,作为共同财产的那一部分,一半是父亲的,剩下的共同财产以及非共同财产是有它的配偶,子女和父母等第一顺位继承人之间进行分配的,但是如果母亲留有遗嘱的话,要按照遗嘱的规定来进行财产的分配。

结语

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母亲去世后的财产分割遵循一定的规则。根据法律,父亲继承原共同财产的一半,剩下的财产由父亲、子女和母亲的父母平均分割。有特殊困难的继承人会得到照顾。如果母亲生前有债务,则需先清偿债务。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子女、父亲和外祖父母共同继承。继承遗产时,应清偿遗产人应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可以自愿偿还。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应先分出配偶所有的一半,其余为被继承人的遗产。遗产的继承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然后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如有遗嘱,需按照遗嘱规定分配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法定继承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法定继承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法定继承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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