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段内容讲述的是母亲过世后,原共同财产的一半由父亲继承,剩下的财产由父亲、子女和母亲的父母平均分配。对于有特殊困难且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在法定继承中,如果第一顺序继承人存在,则他们参与遗产分配;如果第一顺序继承人或第一顺序继承人放弃继承或继承权丧失,则由第二顺序继承人参与遗产分配。在分配遗产时,应遵循以下原则:同一顺序继承人一般应当均等分配遗产。
法律分析
母亲过世后,原共同财产的一半由父亲继承,剩下的财产由父亲、子女和母亲的父母平均分配。对于有特殊困难且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在法定继承中,如果第一顺序继承人存在,则他们参与遗产分配;如果第一顺序继承人或第一顺序继承人放弃继承或继承权丧失,则由第二顺序继承人参与遗产分配。在分配遗产时,应遵循以下原则:同一顺序继承人一般应当均等分配遗产。换句话说,在没有特殊情况下,各继承人应分得相同的遗产。
一、二婚夫妻一方死亡财产如何分配没有共同子女
(1)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2)继承开始后,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没有遗嘱或是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3)法定继承中,有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的,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这里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4)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结语
母亲过世后,原共同财产的一半由父亲继承,剩下的财产由父亲、子女和母亲的父母平均分配。对于有特殊困难且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在法定继承中,如果第一顺序继承人存在,则他们参与遗产分配;如果第一顺序继承人或第一顺序继承人放弃继承或继承权丧失,则由第二顺序继承人参与遗产分配。在分配遗产时,应遵循以下原则:同一顺序继承人一般应当均等分配遗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