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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地工伤方面,最怕哪些责任?

2024-06-29 来源:步旅网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主管部门为人社部门,由其承担工伤的相关认定、仲裁等工作,工地最怕的应该为这个部门。

一、建筑工地工伤怎么赔偿

建筑工地工伤这样赔偿:1、确认劳动关系。要到仲裁部门立案确认劳动关系,申请工伤鉴定,确认伤残等级;2、要求单位垫付医疗费,进行治疗。尽量不要自己垫付,否则以后处理工伤,非常的被动;3、收集劳动关系的相关证明。劳动关系证明材料是申请工伤认定的必备材料,没有劳动关系证明,无法进行工伤认定。

二、公司不配合认定工伤怎么办?

在申请的时候携带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合同及诊断证明等材料。经过认定属于工伤的,单位不配合赔偿的话,职工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者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如果劳动者属于在工作时间,因为工作原因受伤的,劳动者应当向当地的社保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如果认定为工伤的,劳动者应当等病情稳定以后,携带工伤认定书、病例资料以及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资料到当地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伤残鉴定,只有鉴定为伤残等级的,才可以按照伤残等级,要求用人单位和社保部门在各自所承担的比例范围之内进行应当赔偿。发生工伤,由单位按工伤保险标准赔偿工伤职工。如果单位不予办理,职工可凭相关证据直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案件法院受理的前置程序,可以看作是一种准司法程序。若经仲裁不服的,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

三、在工地上干活受伤怎么理赔

在工地上干活受伤按以下方法理赔:

1、第一时间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劳动者自己也可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规定期限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在医院治疗期间,当有工地领导或者包工头来谈私了时注意录音,记录当时情况,特别是私了严重损失自己利益时;

3、在发生伤害后,尽量收集证据;

4、在住院治疗期间,根据伤情请求医院开具陪护证明。在住院治疗期间及出院后注意收集自身及陪护人员因治疗产出的所有交通费用住宿费发票,保管好住院病历及用药单据;

5、工伤认定后,构成伤残的,还可以评定伤残等级;

6、等伤残等级出来后可以到仲裁委申请裁决,要求用人单位赔付即可。

申请工伤认定所需条件如下: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工伤范围是工伤认定的前提,一般由法律直接规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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