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康公司员工培训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则
(一)加强人事管理,培养员工的知识与技能,提高员工素质,使员工能科学有效地完成工作。
(二)使员工深刻认识到本公司所担负的社会责任,并进一步激发员工的求知欲和创造性。
第二条 本公司员工的教育培训分为不定期培训与定期培训两种。
第三条 本公司所属员工均应接受本办法所规定的教育培训,不得有意回避。
第四条 本公司员工的教育培训由各部门对所属员工负责实施。
第五条 各部门主管应拟定教育培训计划,并按计划切实推行。
第六条 各部门主管应经常督导所属员工阅读与业务有关的专门书籍以提高其处理业务的速度与能力,充实员工处理业务应具备的知识,必要时可以指定期限,以提高员工的业务素质。
第二章 定期培训
第七条 本公司员工教育培训定期培训每年两次,分别在××月中旬和××月中旬举行,具体时间可以视其实际情况分别安排。
第八条 各部门由主管拟定教育培训计划,会同人力资源部分别安排日程,并聘请专家或邀请各部门领导协助讲习。
第九条 定期培训依其性质、内容分为普通员工培训班(一般员工)和高级员工培训班(科长以上干部),也可以根据各部门实际情况合并举办。
第十条 高级员工培训班分为专修班及研修班,由董事长根据其必要性随时设训,其教育的课程进度另定。
第十一条 普通员工培训班又分为普通班和技术班。普通班的教育内容包括一般实务(公务概况、公司各种规章、各部门职责、事务处理程序等)、营业人员的素质教育以及新员工的上岗教育等。
第十二条 技术班的教育内容除应包括一般实务外,还应包括有关技术管理方面内容的培训,以及与计算机相关的知识。
第十三条 高级员工专修班的教育内容包括业务企划、经营管理、领导艺术、员工管理、企业文化等有关主管必修的知识与技能。
第十四条 高级员工研修班的教育内容除包括专修班的内容外,还包括法规常识,设计课程,如何切实配合工作进度,以控制资材节省用料,如何提高技术水准等,并视实际需要制订研修课题。
第十五条 各级教育培训的课程进度另定。
第十六条 各部门主管实施教育培训的成果列为平时业绩考核纪录,以作年终业绩考核的资料。成绩特优的员工,可呈请选派赴国外实习或考察。
第十七条 凡受训人员于接获调训通知时,除因重大疾病或重大事故经该单位主管出具证明得申请免以受训外,应于指定时间内向主管单位报到。
第十八条 教育培训除另有规定外一律在公司内实施。
第十九条 凡受训期间的费用标准另定。
第二十条 本办法经总经理核准后实施,修改时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