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家庭分户具体办理流程如下:
1、申请人到实施机关受理窗口提出申请、提交材料;
2、实施机关现场受理、审核,符合条件,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理。
办理前提条件条件如下:
1、东莞市户籍居民因婚姻,要求从同一家庭户中分离出来的,可申请在原户口地址内分户;
2、家庭户立户地址的房屋属商品房性质的不能办理家庭分户;
3、与户主关系为非亲属或其他亲属关系的不适用本分户;
办理具体资料如下:
1、申请人居民身份证;
2、申请人居民户口簿;
3、申请人结婚证;
4、随迁人居民身份证;
5、随迁人居民户口簿;
6、亲属关系材料(包括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出生公证、独生子女证、收养证、收养公证等)。
综上所述,户口分户办理是需要按照相应的程序合法办理的。在满足分户的前提下,首先需要向相关机构提出申请,同时备好相对应的身份和户口资料,以及所需的工本费,在机关工作的时间内前往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