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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中债务承担条款对债权人权益的影响分析

2024-07-09 来源:步旅网

离婚协议中关于债务的约定只对夫妻双方有效,不能对抗债权人。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双方主张权利。如果一方承担了债务责任,可以要求另一方按照离婚协议或法院文书承担相应债务。

法律分析

夫妻双方在离婚协议中关于债务的约定,只是夫妻之间对债务负担的内部约定,只对夫、妻双方发生法律效力,不能对抗债权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五条规定:

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

一方就夫妻共同债务承担清偿责任后,主张由另一方按照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承担相应债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拓展延伸

离婚协议中一方独揽债务的约定对债权人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离婚协议是离婚双方自愿达成的约定,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然而,对于离婚协议中一方独揽债务的约定是否对抗债权人具有法律效力,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分析。一般来说,债权人在离婚协议签订前已经形成的债权是独立于离婚协议的,离婚协议无法直接影响债权人的权益。如果债权人不同意或不知情,他们仍然可以追索债务。然而,如果债权人在离婚协议签订时参与并同意了独揽债务的约定,那么该约定可能具备一定的法律效力。需要注意的是,具体情况可能因地区法律规定和法院判决而有所不同,建议当事人在签订离婚协议时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得具体的法律建议。

结语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离婚协议是离婚双方自愿达成的约定,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然而,对于离婚协议中一方独揽债务的约定是否对抗债权人具有法律效力,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分析。一般来说,债权人在离婚协议签订前已经形成的债权是独立于离婚协议的,离婚协议无法直接影响债权人的权益。如果债权人不同意或不知情,他们仍然可以追索债务。然而,如果债权人在离婚协议签订时参与并同意了独揽债务的约定,那么该约定可能具备一定的法律效力。需要注意的是,具体情况可能因地区法律规定和法院判决而有所不同,建议当事人在签订离婚协议时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得具体的法律建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二章 借款合同 第六百七十条 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二章 借款合同 第六百七十四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二章 借款合同 第六百七十七条 借款人提前返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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