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双亡后的房产继承问题及遗嘱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遗产继承按顺序进行,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等。如果有遗嘱,按照遗嘱条款处理;没有遗嘱,按照法定继承方式办理。遗嘱可以以自书、代书、打印、录音录像、口头等形式立,但最好是明确指定房产继承人,以便继承人直接办理继承手续。
法律分析
一、父母双亡后房产怎么继承?
父母双亡后按照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的条款来处理,没有遗嘱的可以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来办理继承过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规定: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二、父母订立遗嘱规定是什么?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法律上也明确规定了不同遗嘱形式,特别是对于房产的继承处理,因为涉及到继承公证的情况是比较复杂的,所以最好是父母已经订立了遗嘱,明确指定了该房产的继承人,这样继承人可以直接根据遗嘱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继承处理。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父母双亡后,房产的继承可以根据遗嘱或法定继承的方式进行处理。遗嘱可以由自然人依法立下,指定继承人或将财产赠与其他组织或个人。遗嘱可以采用自书、代书、打印、录音录像等形式,但需满足相应的法律要求。如果没有遗嘱,继承将按照法定继承顺序进行,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等。对于房产继承,建议父母在生前订立遗嘱,明确指定房产的继承人,以便继承人能够依法进行继承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章 继承 第三十一条 法定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但不动产法定继承,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章 继承 第三十三条 遗嘱效力,适用遗嘱人立遗嘱时或者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