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公安局证据不足应该怎么办?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公安机关受理报案人的报案后,如果报案的证据不足的,要依据是否有犯罪事实,确定是否立案。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
二、如果检察院证据不足,公安局应该怎么做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条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嫌疑人,应当在管辖范围内立案调查。第三条刑事案件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外,任何机构、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严格遵守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所以,当事人报警后可以积极向公安机关提供线索或相应的证据,同时公安机关也应当进行侦查,不能一昧让报案人提供证据,报案人可以向上级公安机关或检察院投诉。
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五条规定,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