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补充协议个人要注意的问题包括:
1、补充协议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问题;
2、房屋买卖补充协议与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优先问题;
3、房屋买卖补充协议中的约定事项是否明确等问题。
一、能退购房定金的条件有哪些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购房定金出现以下情况会退还:
一、卖房者将购房者已认购房屋转售第三人而导致未能正式签约的,应当双倍返还购房者定金。
二、当事人双方仅仅因正式合同、有关补充协议之内容无法达成一致,而与房屋买卖合同内容无关,致使签约不成的,则双方不存在违约行为,卖房者应当将定金全额返还购房者。
三、房屋买卖合同关于价格、面积和数量等主要条款未作约定或者约定不清,而双方如果对此内容无法达成一致造成正式合同不能签署的,卖房者应返还购房者定金。
二、房屋买卖无约定期限怎么办
房屋买卖无约定期限的补救办法:双方当事人可以就合同履行期限进行协商,协商一致可以签订补充协议,再补充协议中约定该房屋买卖合同履行交付的期限;协商不一致的,买受人和出卖人都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是必须给对方一定的准备时间内,在合理期限内履行合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第五百一十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