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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继承父母遗产分配比例是什么

2024-07-03 来源:步旅网

1.对于已经去世的父母所留下来的遗产,在继承的时候具体的形式是什么呢?当父母在去世之后,如果对于所留下来的遗产没有立下遗嘱的,那么依照我国的相关法律,对于这样的遗产进行处理的时候,一般可以采取两种办法:首先,第一种办法就是已经去世的父母的所有的子女,关于所留下来的遗产要怎么进行分配可以进行协商,并且最终达到了相同的意见,如果所有的子女对于遗产的分配都达到了一致的意见,那么就可以签订相关的遗产分配协议,在协议当中,对于遗产要具体怎么处理,还有怎么分配遗产都要作出明确的解释,在遗产分配协议制作完成之后,如果所有的子女都确认无误的情况下,就要进行签字确认。如果在签订遗产分配协议之后,对于父母所留下来的遗产,发现了其中有一部分被遗漏了。这并不会对已经签好的遗产分配协议而产生任何的影响,对于被遗漏的这部分遗产,子女们可以在遗产分配协议当中补充一些相关的协议。需要特别注意的一点就是,所签订的遗产分配协议主要是根据家庭成员的具体情况来进行制定的,并且遗产分配协议当中的所有内容都是所有子女共同协商,并且达到一致想法的结果,所以说对于遗产的分配,如果最终分配的份额是不一样的,那也是属于正常的情况,因为我国的法律对于当事人的协商是不会强加干涉的。上面所说的是去世的父母所有的子女可以协商,并且达到一致想法的情况下的处理方法,而对于那些就遗产的分配问题,不能达到一致意见的子女,就要采取第二种解决办法了。第二种的处理方法就是父母所留下来的遗产,按照我国的法定继承来办理,在我国的民法典当中规定到,父母的亲生子女都是属于继承顺序上面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但是并不代表位于第一顺序继承人的子女就一定可以继承父母的遗产,因为有些子女可能会失去相应的继承权,失去继承权的情况一般有以下四种:

(1)第一种情况就是继承人因为财产或者是因为其它的原因故意杀害了被继承人。

(2)第二种情况就是继承人因为遗产的分配问题而故意杀害其他的继承人。

(3)第三种情况就是继承人对于被继承人没有尽到相关的赡养义务而遗弃了被继承人,或者是继承人有严重虐待被继承人的行为。

(4)第四种情况就是继承人为了继承更多的遗产而伪造遗嘱或者私自修改原来的遗嘱或者对被继承人所立下来的遗嘱进行销毁。2.那么子女在继承父母遗产的时候,具体的分配比例是怎么样子规定的呢?对于遗产的分配,我国的民法典当中有具体的规定提到,如果继承遗产的继承人是处于法律上面所规定的同一个位置,那么遗产的分配是要平等分配的。但是对于一些特殊情况,就有特殊的处理方法,比如说其中一方的生活是比较困难的,或者没有经济来源,对于这样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的时候应该给予特殊的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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