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着材料,复印件先去司法局报道,备案。然后去司法所报道,备案。以后按时按时报道就可以了,直到缓刑结束。
判缓刑后的注意事项:
1、如果没有其他犯罪,办案单位不会在传唤你
2、缓刑考验期应注意事项:
(1)准时到司法所报道,到司法局或司法所办理入矫手续。(超过日期也会有麻烦)
(2)入矫后,按规定进行周汇报,司法所一般会固定一个时间(例如星期一),让你用固定电话进行汇报。汇报内容:你在哪里,在做什么。
(3)按照规定每个月参加社区服务,就是你要参加打扫卫生。(规定是8小时,这个基本上是形式,一般情况下不会让你真正去劳动),你只要有参加,如果出什么问题,那是司法所的事情,没参加,出什么问题那是你的事情。
(4)按规定到所参加集中.教育,跟社区服务一样,也是每个月都有一次。
(5)如果有定位手机,那定位手机一定要开机,并随身携带,(这个很重要的)
(6)千万不要离开你所在的市或者县,实在要出去的话,要办理请假手续。司法所只能批7天,7天以上要到市、县司法局批。
(7)千万不要再触碰法律,即犯罪,要不然撤销缓刑,收监.
(8)警告只要三次,不汇报,不参加社区服务、集中.教育,不服从管理,私自外出、定位手机等等,都可以出警告,累计三次,三次后就可以收监了,所有要小心。
一、缓刑期间又故意犯罪的处罚是怎么样的?
在缓刑期间又犯罪的,应当撤销缓刑,前罪后罪数罪并罚。
《刑法》第七十七条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