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以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犯本罪致人重伤、死亡或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等。
一、危害公共安全罪的量刑方法有哪些
1、故意犯罪
(1)基本罪状:实施危险行为、危害不特定对象(足以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主观故意(直接或者间接)、刑责年龄(放火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14周岁;其他罪,16周岁)
(2)加重罪状: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
2、过失犯罪
基本罪状:危害公共安全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主观过失、刑责年龄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
3、法定刑(主刑)
(1)故意犯罪,基本刑罚:3-10年有期徒刑,加重刑罚: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
(2)过失犯罪,基本刑罚:3-7年有期徒刑,减轻刑罚: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危害公共安全罪最低判多久
1、危害公共安全罪最低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