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营业执照注册号: 联系电话: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身份证/营业执照注册号: 联系电话: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民法通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协商的原则,就“X大厦”写字楼租赁有关事宜,达成以下条款:
第一条、租赁物的地址、面积、用途
1、物业位置及面积:XX市路号XX大厦”第 x 层,建筑面积 平方米。
2、租赁用途: 办公 。
3、乙方承诺,租赁该租赁物业作 办公 合法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处理好相邻关系。如违反合法性使用规定由此造成承租方不能按预想方案使用租赁物业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方承担。
4、甲方于本合同生效之日按现状将物业及相关设施交付乙方验收使用,乙方从签订合同之日起,即已确认乙方充分了解租赁物的现状及法律属性。
第二条、租赁期限
1、租赁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甲方为乙方提供 / 天(从 / 年 / 月 / 日至 / 年 / 月 / 日止)的装修期间,该期间内免收租金。
3、其他约定: 无 。
第三条、租赁保证金
(1)乙方必须在签订本合同时,一次性向甲方交纳 元整(¥: 元)作为履约保证金,并转入甲方指定的账户,甲方向乙方出具收据。租赁期限届满后如乙方无违约行为,甲方凭收据无息全额退还乙方。
(2)合同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应及时结清承租期间应承担的租金及各项费用,否则此类款项将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3)乙方存在违约行为时,甲方有权在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扣除违约金。扣除后,乙方如继续租赁须在三日内重新补足履约保证金。
第四条、租金、其他费用、履约保证金及其支付时间和方式
1、租金标准:租赁面积(建筑面积): 平米,租期为 年,每年度租金细则如下:
2、租金支付时间及方式:采用先支付租金后使用房屋的方式,乙方以银行转账形式支付到甲方指定的账户,租金按 年 结算支付,乙方在签定本合同后 3 日内支付第一期租金:在下一结算期前的第 30 日前预付下一期租金;合同期内如甲方需要变更租金结算账户,应及时将变更后的账户书面通知乙方。
户 名:
账 号:
开户行:
3、其他费用
按时足额缴纳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及卫生费等其他相关费用
第五条、租赁房屋交付
(一)甲方于本合同生效且收到乙方履行保证金后,应于当日将租赁物业交付乙方(因乙方未及时付清应付款项的,甲方有权拒绝交付房屋且不承担违约责任,实际租赁期及装修期不进行顺延,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
(二)甲方支付租赁物业时应保证房屋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处于正常使用状态(招租时另有约定的除外),《房屋移交清单》经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
门钥匙后视为交付完成。
第六条、租赁房屋收回
(一)租赁期满或租赁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该租赁物业,乙方必须在租赁期满或租赁合同解除后 10日内无条件将租赁物业归还甲方。
(二)乙方交还房屋时应保证房屋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处于完好状态,租赁期内乙方添置的可移动的物品可自行收回,但对于装修、改造后不可移动的建筑和设施设备,须按照当时的状况完好无偿地移交给甲方。
(三)对于该房屋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遗留的物品,甲方有权自行处置。
(四)甲乙双方现场验收交接后在《房屋及附属设施现场移交清单》上签字盖章,甲方收回房屋。
(五)甲乙双方结清各自应承担的全部费用后,甲方退还乙方租赁保证金(不计息)。
第七条、物业装修及维修
1、乙方租赁物业内装修由乙方负责,在装修前,须将装修方案报甲方审批,经甲方签字且经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备案确认后,方可进行装修,经确认的装修方案及内外装修效果图作为本合同附件。
2、乙方装修前,须签署《X大厦物业装修管理规定》并交纳相关费用。
3、乙方须在甲方书面确认装修方案及内外装修效果图后的 10 天内进场装修,装修费用由乙方承担。装修时,不得破坏房屋结构,所用装修材料必须符合国家防火和环保等方面的要求。装修过程中需要上报消防等有关部门批准的,由乙方自己负责处理并自行承担相应费用。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对租赁物业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4、合同期满乙方不再续租或乙方擅自单方解除合同的,或因乙方违约被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不得拆除租赁物业内的装修,甲方对乙方进行的装修不予补偿。
5、在租赁期内属原房屋质量造成的损坏或自然损坏的均属于甲方维修范围,由甲方负责维修并承担相关费用。
6、因乙方使用损坏的部分(含乙方自行装修的部分)及乙方自己使用的耗材,由乙方负责维修并承担相关费用。
第八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享有按约收取租金权利,甲方足额收到租金后应乙方要求可在 10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供合法发票。
2、甲方确保租赁物业符合法律法规及政府有关政策,系合法建筑物,并保证甲方享有合法的出租权。
3、对乙方依法依约使用租赁物业享有监督权,但不得影响与干涉乙方依法行使经营权。
4、甲方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业交付乙方,并在租赁期间保持租赁物业符合约定的用途。
5、甲方应当履行租赁物业的维修义务,确保租赁物业的使用安全性。如存在安全隐患,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乙方通知后及时维修。如甲方未尽维修义务,乙方可自行维修,合理的维修费用由甲方负担。
6、甲方保证租赁物业在交接时所有硬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正常供水、供电需求)正常运营。若属工程、设备供应商的责任和硬件自然损坏,由甲方负责并及时处理,交付使用后出现人为损坏的,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关费用。
7、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营业执照,及时提供政府部门要求的相关材料。
第九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在本合同约定的经营范围内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乙方应做好经营安全防范工作,并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治安、消防和物业管理制度,不得从事传销、赌博等违法经营活动,爱护公共设施。乙方日常经营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债务纠纷及其他纠纷等,与甲方无关。
2、按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向甲方交付租金。
3、按与物业服务公司签订的物业管理合同约定的收费标准,按时足额交纳出租物业的相关费用。
4、在合同期限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出租物业擅自转租给第三方或者变相转租,不得以租赁物业的经营使用权进行抵押担保、抵债偿债。
5、乙方不得擅自实施改变房屋结构的装修,如因经营确实需要,在不影响建筑结构安全的情况下,必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才能改造。一切未经甲方同意的改造行为均属违约行为,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及时整改。
6、租赁期满未能续租或合同因解除等原因提前终止的,乙方应当于租赁期满或合同终止后十日内将租赁场地及甲方提供的配套设施以良好、适租的状态交还给甲方。乙方拒不交还的,甲方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就租赁合同的有关约定内容进行变更或解除合同。
2、乙方在租赁期内确需中途退租的,应提前六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乙双方就解除合同达成一致意见后可以解除合同。
3、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时,本合同自动解除,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1)因不可抗力或政府行为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2)本合同租赁期限届满的;
(3)因国家或政府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于甲方将解除合同通知书送达乙方时立即生效,本合同即时解除。如乙方有异议,应在五日内行使异议权。
(1)利用租赁场地进行非法、违法活动;
(2)逾期达15天未按约定按时足额支付租金、履约保证金(包括补足履约保证金)、物业管理费等应缴各项费用的;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转租、抵押、抵债的;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并且未按照甲方要求和期限整改完毕的;
(5)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改变租赁物业用途的。
(6)利用该租赁物业从事非法违法活动、违规行为或存放危险物品危害公共安全的。
(7)未能处理好邻里关系导致甲方被起诉或陷入其他争议、纠纷的,以及有其他严重损害甲方利益行为的。
(8)其他严重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其他情形。
5、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租赁物业存在严重质量、安全问题或其他权属问题,导致乙方无法使用租赁物业的;
(2)其他严重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其他情形。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向甲方支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按未付租金的 0.3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因乙方违约甲方单方解除合同的,乙方交纳的履行保证金不予退还,乙方的场地装修费甲方不予补偿,解除合同之后已付但尚未使用期间的租金不予退还,造成甲方其他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
3、因甲方违约乙方单方解除合同的,甲方除退还乙方交纳的履行保证金之外,对乙方的场地装修费应予适当补偿,还应返还解除合同后已付但尚未使用期间的租金给乙方,造成乙方其他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4、合同履行过程中,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
第十二条、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双方的函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采用书面形式,以直接交付、张贴或邮寄(若收件人拒收,视同为送达)方式送达。以上述方式无法送达的,可采用南宁日报公告的方式送达。
2、甲方的通讯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
3、乙方通讯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
4、如一方通讯地址变更,应自变更之日起十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一方按照原联系地址向对方发出的通知及函件,视为有效。
5、甲、乙各方因不可抗力或政府行为或政策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第十三条、争议解决
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该物业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其他约定
1、签订本合同同时,乙方须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签署《X大厦物业管理协议》。
2、甲乙双方法人变更不影响本合同履行,由变更后的法人承继合同全部权利及义务。
3、为明确并加强本出租房屋租赁期内的安全及消防管理工作,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时必须签订《安全经营及消防工作管理责任书》。
4、其他特别约定,详见以下附件: 无 。
5、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合同附件:甲、乙双方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国税、地
税)复印件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