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放假安排
20xx年1月1日至3日放假调休,共3天。1月4日(星期日)上班,1月4日上第十七周星期五的课。为进一步强化全体学生的安全意识和遵纪守法意识,确保大家度过一个欢乐、愉快的假期,特制定本安全责任书,请同学们认真学习,并按学号顺序,后认真执行承诺,若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或违纪行为,一切责任和后果自负。祝同学们假日愉快、万事如意!
一、人生安全:
1、禁止去吧、录像厅玩通宵;
2、禁止参与帮派团伙;
3、禁止参与黄、赌、毒等活动;
4、禁止下河游泳;
5、禁止打架斗殴;
6、禁止酗酒;
7、禁止参加任何传销活动,禁止参加任何邪教组织;
8、防止家教陷阱。
二、交通安全:
1、放假离校时务必与父母取得联系,告之父母自己的去向。
2、禁止乘坐不规范的运营车辆;
3、禁止横穿马路,务必遵守交通规则;
4、禁止从事学生车票销售和包车等客运业务。
三、财产安全:
1、不把贵重物品及钱物放在寝室,应妥善保管;
2、自己的物品不得乱放,应好;
3、离开寝室应关好门窗;
4、出游、上街应保管好自己随身带的财物。
四、消防、卫生、健康安全:
1、离开寝室应切断电源,以防不必要的灾害;
2、注意防火、防盗、防骗;
3、禁止在无证经营或不安全、不卫生的餐馆进餐;
4、预防各种传染性疾病;
5、注意野炊防火。
五、学生反“传销”和“变相传销”承诺条款如下:
1、反对任何形式的“传销”,并与之斗争:
2、保证不参加任何形式的传销,也不宣传任何形式的传销;
3、切实加强自身法律知识的学习,积极了解传销的相关知识,保护自己的人身权益不受侵害;
4、凡参加传销或变相传销直销活动,学校出面处理所需一切费用由学生本人全部承担,并根据情况给予相应行政处分。
元旦、春节临近,正值全县开展学习讨论落实活动之际,为积极响应省纪委常委会向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和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发出的文明过节、廉洁过节倡议,以实际行动落实省委、省纪委“铁纪、铁军、铁腕”和市纪委”十不准、十必须”要求,坚持做到文明过节,廉洁过节,责己从严,全县纪检监察干部接受监督,向社会公开承诺:
1、带头拒绝违规收送年货节礼、礼品礼金、有价证劵、提货券和电子微信红包、电子礼品预付卡等;
2、带头拒绝参与用公款或管理服务对象、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人员安排的旅游度假、健身娱乐、宴请等活动;
3、带头拒绝出入私人会所;
4、带头拒绝利用培训中心、内部食堂等名义搞奢靡享受、吃喝玩乐;
5、带头杜绝违规用车行为;
6、带头抵制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和借机敛财等不正之风,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
以上承诺,公开接受社会各界和干部群众监督,如有纪检监察干部违纪,一律按违纪上限问责处理。
学生:
时间:20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