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大学生“村官”的管理,激发大学生“村官”干事创业的热情,切实抓好大学生“村官”聘期考核,洞口县委高度重视,专门召开会议进行部署安排,由县委组织部具体负责,乡镇党委组织实施。县委组织部专门下发了《关于转发湖南省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对考核的原则、内容、方法等有关事项做出了明确规定和提出具体要求。随后,县委组织部联合县人事局和有关乡镇党委组织专门力量成立考核小组,于4月上旬利用为其一周的时间对XX年度选聘的13名大学生“村官”,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进行量化测评,并将考核情况及时进行汇总、公示、上报。经考核,蒲仕松、肖穗花、袁邦太、肖晴、肖斌5名大学生“村官”为优秀,其余8名均为合格。通过考核,进一步摸清了大学生“村官”聘期内的表现情况,强化了续聘管理的工作基础。
此次考核坚持公平、公正、注重民意的原则,实行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平时与定期相结合,年度考核与聘期考核相结合,村、乡、县三级考核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按照规定的条件、标准和程序进行。考核过程中,做到了公平、公开、公正,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和大学生“村官”的一致好评。为确保考核工作顺利开展,提高考核可信度。
我县运用多种办法进行考核,一是让大学生“村官”结合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及承诺工作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书面总结汇报和述职。
二是组织部分机关干部、村干部和群众代表进行座谈。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要求,深入了解大学生“村官”在德、能、勤、绩、廉五方面的表现情况,着重了解大学生“村官”的思想政治素质,履行岗位职责和完成工作目标任务情况;注重了解大学生“村官”在基础工作、解决复杂问题、工作效能、群众满意度等方面的工作实绩。
三是在县委组织部领导、参与大学生“村官”管理工作的干部、乡镇班子领导、村两委班子成员、各村民组组长、党员代表、村民代表会议成员中,按照优秀、合格和不合格的条件,对XX年聘用的13名大学生“村官”进行民主测评。
四是考核小组根据民主测评结果和座谈情况,并结合平时掌握的情况进行逐项打分、量化考评,整个考评以县委组织部制定的大学生“村官”考核量化测评表为基本框架,县委组织部确定最终的考核等次并及时进行公示。五是将考核过程中干部、群众反映的意见和组织上的要求等及时通知给本人,并做好谈心、帮带工作。六是将每名大学生“村官”的量化测评表、聘期考核登记表进行汇总、整理和归档,作为考录选调生、公务员和续聘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