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在职期间能够申请劳动仲裁,但需在一年内提出申请,拖欠劳动报酬争议不受时效限制,但需在劳动合同终止后的一年内提出。申请人应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供副本。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中断或中止时效期间需重新计算。申请劳动仲裁需满足开除、工资、合同、事实劳动关系等条件。
法律分析
一、在职能够申请劳动仲裁吗
1、在职职工能够申请劳动仲裁,但应当在一年的时效期间内申请,同时在职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不受上述仲裁时效限制。但应在终止劳动合同之日起的一年内提出。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2、法律依据: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二、申请劳动仲裁要符合哪些条件
当事人可就以下争议提请劳动仲裁:
1、因用人单位开除、除名、辞退劳动者及劳动者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
2、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奖金、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
3、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包括因执行、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4、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已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后发生的争议;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结语
劳动仲裁适用于在职职工,但需在一年内提出申请,除非是因拖欠劳动报酬而引发的争议。申请人应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供被申请人副本。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7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限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如中断或不可抗力等情况,时效可中止或继续计算。劳动关系终止后,因拖欠劳动报酬引发的争议,应在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申请劳动仲裁需满足开除、工资、合同等相关争议,并包括其他法律规定的劳动争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章 仲裁 第二节 申请和受理 第二十九条 【仲裁申请的受理和不予受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十章 劳动争议 第八十二条 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仲裁裁决一般应在收到仲裁申请的六十日内作出。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当事人必须履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十章 劳动争议 第八十三条 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