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办辅导班将受到教育行政处罚,包括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撤销学校和教育机构、撤销教师资格、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等。违反国家规定的非法培训机构也会受到相应处罚。公安机关可以依法查封无证经营场所,但不得影响公民个人的生活必需品。
法律分析
无证办辅导班会被查处,会受到教育行政处罚,包括有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撤销违法举办的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撤销教师资格、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等。无证辅导班违反了国家关于单位或个人从事市场经济活动必须取得相关资质和营业执照的有关规定,形成了实际意义上的无照经营。一、关于培训班的法律规定《教育法》规定了国家、企事业单位组织、社会团体、其他社会组织及公民个人有权举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即从权利主体的不同可以将举办主体分为国家和社会力量两大类,教育培训机构属于社会力量办学,在我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2条中明确赋予了社会组织或个人以社会教育权。教育培训机构的权利主体为非政府机构的利益群体组织或个人,其教育经费来源主要依靠社会组织以及个人投资捐资、集资、贷款等,而不是靠国家的财政教育投入。从其举办者的身份来看,大多是依法成立的法人组织。二、私自开办辅导班会怎么处罚私自开辅导班可以给予当事人的处分,包括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或撤职、开除等。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举办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由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予以撤销。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三、非法培训机构怎么处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举办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由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予以撤销;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社会组织和个人擅自举办民办学校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有关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符合本法及有关法律规定的民办学校条件的,可以补办审批手续;逾期仍达不到办学条件的,责令停止办学,造成经济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零八条办理下列行政案件时,对专门用于从事无证经营活动的场所、设施、物品,经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依法查封。但对与违法行为无关的场所、设施,公民个人及其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不得查封:(一)擅自经营按照国家规定需要由公安机关许可的行业的;(二)依照《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可以由公安机关采取取缔措施的;(三)《反恐怖主义法》等法律、法规规定适用查封的其他公安行政案件。场所、设施、物品已被其他国家机关依法查封的,不得重复查封。
结语
无证办辅导班是违反国家法律规定的行为,将面临严厉的处罚。教育行政部门可以对其进行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撤销违法举办的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撤销教师资格、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私自开办辅导班的当事人可能会受到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处分。对于非法培训机构,教育行政部门可以予以撤销,并没收违法所得。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也将受到相应处分。公安机关可以依法查封专门用于无证经营活动的场所、设施、物品。对于与违法行为无关的场所、设施及公民个人生活必需品,不得查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2021修正):第十章 附则 第八十五条 境外的组织和个人在中国境内办学和合作办学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2018修正):第五章 教育教学 第三十九条 国家实行教科书审定制度。教科书的审定办法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规定。
未经审定的教科书,不得出版、选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18修正):第十章 附 则 第六十六条 境外的组织和个人在中国境内合作办学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