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保释期间离开本地去探亲需要征得法院同意。否则,可能会被视为违反保释条件。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被判处缓刑、暂时出狱、保外就医、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的被害人、证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撤销缓刑或者收监执行刑罚,撤销暂时出狱或者收监执行剩余刑期,撤销保外就医或者收回强制医疗决定,收回取保候审决定,重新逮捕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或者收监执行剩余刑期:
(一)违反规定,出入境或者离开原住所、居住地;
(二)违反保证人或者监护人的约定,逃匿或者隐瞒有关情况;
(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规定的情形。”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取保候审的被告人和辩护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得妨碍案件的调查;
(二)不得再次犯罪;
(三)不得接触与案件有关的人员,不得破坏证据,不得串供、做伪证或者以其他方式干扰司法机关的工作;
(四)不得改变住所,不得出境,不得离开本市或者本县(市、区);
(五)应当按期到案件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或者其他指定地点签到、报到。”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十九条规定:“被告人取保候审期间需要离开本市或者本县(市、区)的,应当报请取保候审决定机关决定,并向本机关提交能够证明离开期限和目的地的证明或者保证书。取保候审决定机关同意后,应当通知刑事案件审判机关。”
因此,在保释期间离开本地去探亲需要经过法院同意,并按照规定提交相关证明或保证书。否则,可能会被视为违反保释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