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根据印花税的规定,需要缴纳印花税的合同包括购销、加工承揽、建筑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其他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是指具有合同效力的协议、契约、合约、单据、确认书及其他各种名称的凭证。
一、印花税的其他缴纳范围
(一)产权转移书据。是指单位和个人产权的买卖、继承、赠与、交换、分割等所立的书据。具体包括财产所有权、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专有技术权等转移书据。
另外,对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商品房销售合同按产权转移书据征收印花税。
(二)营业账簿。是指单位或者个人记载生产、经营活动的财务会计核算账簿。营业账簿按其反映的内容可分为记载资金的账簿和其他账簿。记载资金的账簿,是指载有固定资产原值和自有流动资金的总分类账簿,或者专门设置的记载固定资产原值和自有流动资金的账簿。其他账簿,是指除上述账簿以外的账簿,包括日记账簿和各种明细分类账簿。
(三)权利、许可证照。包括政府部门发给的房屋产权证、工商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专利证、土地使用证等。
(四)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如纳税人以电子形式签订的各类应税凭证。
根据税收管辖的属地原则,印花税的征税范围,不仅限于在我国境内书立、领受的凭证,而且包括在境外书立、领受但在我国境内使用,在我国境内具有法律效力,受我国法律保护的凭证。
二、印花税的税率
印花税的税率有两种形式,即定额税率和比例税率。对于权利、许可证照和营业账簿中的其他账簿,适用定额税率,按件贴花,税额为5元每件。对于各类合同以及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产权转移书据以及营业账簿中记载金额的账簿,适用比例税率。现行印花税的比例税率分为以下五档:
(1)财产保险合同、财产租赁合同、仓储合同、保管合同的税率为1‰;
(2)购销(买卖)合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技术合同的税率为0.3‰;
(3)加工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货物运输合同、产权转移书据和记载金额的账簿的税率为0.5‰;
(4)借款合同的税率为0.05‰;
(5)对股票买卖、继承、赠与所书立的A股、B股股权转让书据,只对转让方单边征收税率为1‰的证券交易印花税,对受让方则不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