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屋政府征收补偿标准是多少才是合理的?
1、房屋政府征收补偿标准,只要不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就是合理的。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2、以市场价格作为补偿标准,使得被征收人的基本利益得到保障。
这不仅包括对房屋的补偿,也包括对土地使用权的补偿。这就大体上可以确保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有改善、生活水平不下降。
二、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吗?
1、房屋征收部门不一定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
?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2、房屋被拆迁,不一定可以获得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特定公民、单位的房屋被政府征收之后,通常是可以获得补偿的。具体的拆迁补偿金额,会在差钱补偿协议之中注明。被拆迁方,在与拆迁方协商确定具体的补偿金额之前,可以通过约定相关拆迁补偿比标准的规定,确定房屋政府征收补偿标准是多少才是合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