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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礼钱男方有权利花的吗

2023-09-29 来源:步旅网

原则上彩礼是为了使得婚姻关系由成立阶段到生效阶段过渡的保证,如果婚姻关系生效后,彩礼的作用也就完成了,彩礼也就是赠与给女方或女方父母,至于男方是否能用彩礼,要结合彩礼给谁保管、明确赠与给谁等情况来看。

至于彩礼返还,是有一定的条件的,人民法院支持返还彩礼的情形有以下几点: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即没有结婚;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3.婚前给付彩礼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这里返还的必须是彩礼,而彩礼必须是基于当地习俗、以结婚为目的给的财产,不具有这些性质是不需要返还的。

男方悔婚后女方应该要求返还彩礼钱吗?

如果男方悔婚,但是双方已经同居彩礼钱已经用于双方共同生活的;或者同居时间较长已经同居期间已经有孩子的,彩礼钱不需要返还。不存在上述情况的,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则彩礼钱需要退还。

彩礼钱完全属于女方的吗,女方要的彩礼钱归谁

从彩礼的定义看出,就是男方送给女方的聘礼属于女方家,在结婚以后也是由女方自由分配。

1、如果彩礼是赠与给女方,没有特别约定就是女方个人财产;否则,应为夫妻共同财产。

2、如果所收的彩礼由一方个人接收或购置结婚物品的,应根据我国《民法典》第1062条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受赠的财物无特殊约定,应为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男方付的彩礼条款可以要求返还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结婚彩礼返还法定条件如下: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彩礼钱完全属于女方吗

从彩礼的定义看出,就是男方送给女方的聘礼属于女方家,在结婚以后也是由女方自由分配。

1、如果彩礼是赠与给女方,没有特别约定就是女方个人财产;否则,应为夫妻共同财产。

2、如果所收的彩礼由一方个人接收或购置结婚物品的,应根据我国《民法典》第1062条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受赠的财物无特殊约定,应为夫妻共同财产。

彩礼钱完全属于女方吗

1、彩礼是指婚姻关系当事人一方(主要指男方)及其亲属依据习俗向对方(主要指女方)及其亲属约定婚约时给付的钱物。给付彩礼的行为,虽然在法律上不提倡,但也不禁止。彩礼一般为女方婚前财产,因此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2、如果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男方可以要求女方返还彩礼。

3、或者已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是实际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男方家庭生活困难的,有以上两种情形之一,离婚时男方也可以要求女方返还彩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该内容由 王丹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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