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精神病,通常表现为不该收治的个人可以被轻而易举地送进精神病院进行隔离治疗,医院只对支付医疗费的人负责,住院期间没有任何纠错机制,投诉、申诉、起诉皆无门。“该收治不收治,不该收治被收治。”是目前中国精神卫生领域存在的两大问题。相比之下,“不该收治被收治”比“该收治不收治”的问题更严重、更迫切,因为后者只是部分精神病患者的权利没得到保障,而前者则让每个公民的基本人身权利都受到了威胁。被精神病事件的相关的案例有湖北省十堰市网友彭宝泉“被精神病事件”与河南漯河市农民徐林东“被精神病事件”等。
精神障碍的诊断应当由精神科执业医师作出;
医疗机构接到送诊的疑似患者,不得拒绝为其作出诊断,应当立即指派2名以上精神科执业医师,在72小时内作出书面诊断结论;
精神障碍的诊断应当以精神健康状况为依据;
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违背本人意志进行确定其是否患有精神障碍的医学检查。
与此同时,草案还规定,精神障碍患者的住院治疗实行自愿原则,不得无故限制人身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