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中当事人应提供以下证据:
1、原告的损害与被告有因果关系的证明。
2、提供医院证明伤势的诊断书、病历卡、医药单据等证据材料。
3、要赔偿护理费、营养费的,应当提供主治医生开具的批准专人护理,需要补进营养等证明。
4、赔偿误工费的,应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因误工而减少的实际收入损失的证明,若无固定收入,按国家有关规定的标准计算。
5、其它还需要的证明和证据。
一、开车撞人应该怎么赔偿
因交通事故造成人身意外伤害的,其赔偿项目和标准是: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具体的赔偿标准是: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3.护理费的标准,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4.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5.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二、交通事故证据清单和证据目录
第一、提起诉讼的证据
1、致害人身份信息,如个人身份证、企业登记信息等。
2、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第二、证明身份的证据
1、法定代理人、户口簿、身份证、公安部门的户籍关系证明。
2、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3、个体业户、身份证及营业执照。
第三、抢救费用和医院的医疗费证据
1、抢救医院和县级以上医院的抢救费用和医院的医疗费单据。
2、医院治疗诊断证明书、病历、转院治疗证明、法医鉴定书。
3、医疗终结后,需继续治疗的费用,应有治疗医院的继续治疗意见或法医鉴定意见。
4、自购药费单据,应当附治疗医院的处方
第四、误工日期证明、误工费证据
1、治疗医院出具的住院治疗与休治时间或法医鉴定确定的休治时间。
2、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由单位出具因为交通事故误工减少收入的证明。其收入包括工资、奖金、及国家规定的补贴、津贴。农业人口中有固定收入的从事农、林、渔业的在业人员,其收入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劳动力人均年纯收入计算。
3、无固定收入的、交通事故发生前从事某种劳动,包括城乡个体工伤户,家庭劳动服务人员等,应有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的证明。
4、当事人还应提供户籍证明,身份证明等项证明。
5、还需开具
第五、护理费证据
1、医院同意护理人员及护理人数的证明;
2、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使用护理人员的意见;
3、护理人员的收入证明。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赔偿办法计算;
无固定收入的,按照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标准予以赔偿。
第六、住院伙食补助费、住宿费、营养费
1、抢救或住院治疗期间的天数证明。(一般为住院病历)
2、受害人及必要的陪护人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的,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中的合理部分的单据。、
3、根据受害人的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比如医生的诊断证明书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