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股份联营利益分配承诺书
甲方;
乙方;王建国
甲方为了企业发展,特邀请乙方等同志承揽土石方工程施工并承担前期费用,如能顺利签订施工合同,根据《中华和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双方就本项工程利润分配达成如下共识,共同遵守以下条款;
工程名称;工程内容; 工程地址; 合同价格; 工程数量;工程总造价;
一、甲方自愿承诺乙方前期工作的费用(差旅费、生活费、通讯费、工资福利、各种保险费
等),作为乙方参与股份利益分红、股份权益,将以利润方式支付受益人。
二、支付方式;
1、经过双方确定,甲方以% )/立方米,作为固定利润支付给乙方受益人。
2、支付方式;利润以现金或者转账方式汇入个人银行卡、账号,个人所得税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甲方代扣代缴,以税单为准,将税单复印件加盖印章给乙方保存,以备税务机构检查。
3、支付时间;施工合同签订后,乙方可以借资,甲方收到5% 工程预付款时支付乙方费用 %25%工程款后支付乙方费用 %,余款 %在半年之内分 次付清。
三、再支付受益人款项时,甲方故意逃避或者拖欠支付,则从预期三日起每天按照项目总造价收益收取3‰的滞纳金,乙方(受益方)有权追索此期间造成的一切相关的经济损失全部由甲方承担。
四、本承诺书不可撤销、不可更改、无条件执行确保兑现,见索即付凭证与甲方其它相关承诺不相抵触、独立执行。如果拒付,甲方保证放弃反诉和抗辩权。此协议无论甲方公司名称
或者法定代表人变更继续有效,至本项目工程竣工结算完毕自动失效。本承诺书自签字押印即生效。分流表有受益人自填有效(合同不成立,承诺自动失效)。
受益人 开 户行 卡号 金额(小写/万元)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人; 身份证:
配资人;
持卡人身份证;签字时间;20xx年 月 日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