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去劳动仲裁是否管用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06:19

我来回答

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2-21 08:19

个人去申请劳动仲裁是管用的。如果个人与单位产生劳动争议,且争议在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管辖范围和受案范围之内的,个人可以通过仲裁的方式来解决争议。如果个人不能去参加仲裁活动的,还可以依法委托他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第二十四条
当事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仲裁活动。委托他人参加仲裁活动,应当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有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委托书,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和权限。
第二十五条
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劳动者,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参加仲裁活动;无法定代理人的,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为其指定代理人。劳动者死亡的,由其近亲属或者代理人参加仲裁活动。

声明声明:本网页内容为用户发布,旨在传播知识,不代表本网认同其观点,若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处理。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