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公证需要哪些流程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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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7-11 05:32

法律分析:申办二手房买卖合同公证,双方当事人应到房屋所在地公证处提出,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1、房屋买卖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2、房产所有权证;3、房产管理部门批准的卖房申请书和评议房价单等。
法律依据:根据《公证程序规则》第十七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公证申请表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一)申请人及其代理人的基本情况;
(二)申请公证的事项及公证书的用途;
(三)申请公证的文书的名称;
(四)提交证明材料的名称、份数及有关证人的姓名、住址、联系方式;
(五)申请的日期;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申请人应当在申请表上签名或者盖章,不能签名、盖章的由本人捺指印。
第十八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法人的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及其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二)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代理人须提交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代理人须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
(三)申请公证的文书;
(四)申请公证的事项的证明材料,涉及财产关系的须提交有关财产权利证明;
(五)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第十九条
符合下列条件的申请,公证机构可以受理:
(一)申请人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利害关系;
(二)申请人之间对申请公证的事项无争议;
(三)申请公证的事项符合《公证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范围;
(四)申请公证的事项符合《公证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和该公证机构在其执业区域内可以受理公证业务的范围。
法律、行*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符合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规定条件的,公证机构应当受理。
对不符合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条件的申请,公证机构不予受理,并通知申请人。对因不符合本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不予受理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向可以受理该公证事项的公证机构申请。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7-11 05:33

1.买卖双方共同向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
2.公证员根据当事人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查。
3.公证员完成初步审查后,如果觉得不存在问题,完全符合公证受理的条件,就要通知当事人填写《房屋买卖合同公证申请表》,按照规定缴纳公证费用。
4.公证员受理申请后首先要重点审查当事人之间的买卖契约。
5.公证员根据买卖双方的实际情况以及买卖合同,按照《公证程序规则》的要求分别与买卖双方谈话并且制作谈话笔录。
6.公证员对二手房交易的各个环节进行调查。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7-11 05:33

法律分析:申办二手房买卖合同公证,双方当事人应到房屋所在地公证处提出,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1、房屋买卖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2、房产所有权证;3、房产管理部门批准的卖房申请书和评议房价单等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7-11 05:34

(一)买卖双方共同向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
(二)公证员根据当事人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查;
(三)公证员通知当事人填写《房屋买卖合同公证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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